2017年以来,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推出“31+”立项制、清单式系列举措,持续释放依法依规从优待警强烈信号,增强民警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了普遍增强。
以落实从优待警理念为宗旨,推出“亲警清单”
在多年的实践中,本溪市公安局党委深刻认识到,从优待警关键在领导抓、抓领导,核心在于树立以民警为中心的理念,一以贯之地深入推进。
——实行目标化督导。本溪市公安局出台并印发了《进一步加强从优待警三十一项工作举措》,对以往零散的、分系统从优待警的举措重新整合,首次在全局上下形成了目标统一、操作规范的从优待警模板,并列出了清单式的目标要求。与此同时,本溪市公安局政工部门定期检查从优待警跟进情况,进行逐条逐项评估,督导各单位将从优待警工作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力、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反馈和通报,有力推动了从优待警各项措施的深入落实。
——开展订单式体检。从2017年开始,本溪市公安局建立全局民警健康档案,推出“订单式”健康体检标准,投入经费达200万元以上,增加三等甲级医院自选体检项目,民警体检率达到100%,体检更加“个性化”。进一步拓宽民警因公负伤、突发重大疾病诊疗的“绿色通道”,特别是对患有重大疑难疾病的民警及家属,联系全国名医名院,让民警享受更便捷、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推动全员化带薪休假。本溪市公安局严格落实带薪休假、轮休、补休等制度,依据《民警带薪休假实施办法》,对民警的休假范围、时间、办法都进行明确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本溪市公安局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对带薪年休假制度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2016年全局民警带薪年休假率达100%。
以打造爱警惠警品牌为抓手,推出“目标清单”
从优待警的根本,就是要创造出凝聚力、汇聚向心力、打造战斗力。围绕这一目标,本溪市公安局党委形成共识,不遗余力地抓推进、抓落实。
本溪市公安局全面固化了入警宣誓、授予(晋升)警衔、表彰奖励、从警特定年限、光荣退休、公安英烈缅怀等职业仪式和风尚,在警营内部营造出崇尚英雄、珍惜荣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表彰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在重大安保或重要工作中,本溪市公安局坚持正面宣传上一线,表彰奖励上一线,基层实战单位民警受奖率达85%以上。建立市级功模疗休养制度,定期组织荣立三等功以上民警或警属以及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民警或警属进行疗、休养。
本溪市公安局把从优待警的触角延伸到下一代,对于因公牺牲、革命烈士民警遗属每年实行定额补助;子女就学,实行本市自选学校就读;对于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致残四级以上丧失劳动能力的民警未成年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大学期间,按照国家规定,由学校直接收取的教育费用,凭票据由市公安局给予补贴。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对于因公伤残民警,全面落实同等规定抚恤待遇等。
决不能让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流血流汗又流泪,本溪市公安局与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对接,依托本溪公安法律维权志愿者团队,依法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对民警在依法履行职务过程中遭受诽谤诬陷、恶意或失实投诉等导致名誉损害的情况,及时予以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与此同时,本溪市公安局不断加大装备保障力度,为一线民警配齐配足符合实战需要的武器警械、防护装备等执法执勤装备。
以推进组织建警工作为立足点,推出“激励清单”
事实表明,民警对组织的归属感、荣誉感越强烈,他们的责任心和战斗力就越强大,这种互为促进、互为提高的良性循环,有效加速了本溪市公安局队伍建设的全面推进。
本溪市公安局党委将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连续8年获取本溪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第一名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开展以党建促队建实践载体,全面推行“2+6+X”工作法和以“加”促学和以“减”促建的建队模式,大力开展和选树“党支部建设示范点”的创建活动,统一规范了基层党组织的台账管理,精心印制《党支部工作手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党支部书记实用手册》等适用于党支部工作实际的培训教材,努力打造本溪公安党建创新旗帜、引领示范的品牌工程。
本溪市公安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面向基层、注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选准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把民警放在容易激发个人潜能、容易发挥专业优势的岗位上,大力营造崇尚实干的良好风气。积极推进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储备和使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队伍的梯次配备。对于不作为、不担当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两年以来,全局交流、调整和选拔领导干部20人。
干部能下才能上,提拔干部必须具备基层实践经验。本溪市公安局选派机关警种科级干部下派挂职锻炼,全力推进警力下沉。在全局范围内全面实行偏远地区、艰苦岗位民警定期交流制度,大力推行机关、警种支队民警遴选制度。截至目前,本溪市公安局累计下派机关干部200余人,遴选和岗位交流40人,赢得了民警的赞誉。(谭彦叙 曲海鹏)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2017-08/04/content_114239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