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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刘伟平省长对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时间:  2015-05-25 16:08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甘肃矿区法制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法制机构: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4月10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对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殷切期望,为新时期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法制工作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切实把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推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上新台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刘伟平省长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地位作用和政府法制机构肩负的重大使命,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提供了指南。批示总揽全局、高屋建瓴,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实践性和针对性,是指导和推动我省政府法制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是一个鼓舞士气、提振人心、鞭策激励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广大法制干部奋发作为、积极进取,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的动员号召令。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会议和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刘伟平省长重要批示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把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法治建设新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科学谋划、研究推动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切实用重要批示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重要批示精神贯彻到政府法制工作中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刘伟平省长重要批示精神转化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实际举措,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对接落实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意见和省政府提出的任务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启动县区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工作,总结可推广的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学法活动,大力宣传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营造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
    
(二)加强和完善政府立法。按照站位高、视野广、理念新、谋划远的要求,在立法的精准性、科学性和民主性上下功夫。规范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探索多元化的立法起草机制,建立论证咨询机制,尝试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立法联系点制度,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健全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积极做好授予立法权后市州政府立法的准备工作。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深化嘉峪关、定西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除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和知识产权监管以外,逐步实现执法权下移和执法力量下沉,实行属地化管理。全面梳理各级部门行政职权,并向社会公布。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聘请第二届省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四)提升行政复议能力。通过多种形式组织行政机关人员学习新《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手段,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复制推广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经验,加大推进力度。切实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行政机关主动依法行政,接受司法监督。
    
(五)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正确处理好规范和审查的关系,对触碰“红线”的文件坚决予以纠正,定期通报备案审查情况。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解释权及清理等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机制。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指导各市州有序推行,并逐渐向县区延伸。选择10个省级重点执法部门推行“三统一”制度。
    
(六)高效优质办理法律事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政府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广视角、高水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加快推进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年底前实现各市州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外脑"的新型智库作用,为政府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推行政府法律专务制度。
    
三、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把学习贯彻刘伟平省长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
    
一要认真学习传达。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召开会议、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层层传达学习。领导干部、法制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全面系统学习,真正把重要批示精神掌握准、理解透,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传达。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简报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的学习贯彻情况和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发展的新做法、新成效,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下级单位和基层学习贯彻进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学习贯彻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学习贯彻重要批示情况报告省政府法制办。
 
省政府法制办
 
2015年4月21日
来源: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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