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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1个集体上榜!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

时间:  2021-02-04 17:43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拟表彰对象事迹公示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职责使命,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表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0年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要求,在公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程序,向全国扫黑办上报推荐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及事迹。全国扫黑办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议确认,拟表彰先进集体200个。
 

自今日起至2月9日,全国扫黑办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及其事迹在媒体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并刊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后附二维码向全国扫黑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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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周前进案专案组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坚决履行政治责任,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32件、513人。2019年7月,根据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决定,成立专案组承担酒泉市周前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异地起诉任务,经过4个多月艰苦细致努力,该案于当年11月份成功提起公诉。由于周前进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活动长达10多年,成员达84名,涉及罪名16项、刑事案件34起。专案组不辱使命,共提出补查事项190项,依法监督侦查机关追加犯罪嫌疑人5人、涉黑组织积极参加者1人、一般参加者2人,不认定涉黑组织成员1人,补充移送罪名2项、犯罪事实10起,移送“保护伞”线索22条,提出查缴黑财建议16项,查明成员银行账户57个,冻结存款75.36万元、扣押现金7.6万元,查封不动产6处,监督清查首要分子房产1处、债权1300余万元,确保“一案三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落实到位,案件审查起诉和庭审中,绝大部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良好效果。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责任编辑;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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