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主页 > 公告通知 >

甘肃印发《方案》 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湖北来甘返甘人员管理工作

时间:  2020-03-01 17:53
关于印发湖北来甘返甘人员
健康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省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要求,提高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湖北来甘返甘人员管理工作,我办制定了《湖北来甘返甘人员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29日
 
 
湖北来甘返甘人员防控工作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的通告》等文件要求,对湖北省来甘返甘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合理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通力协作,无缝连接。
 
坚决落实外防输入防控原则,做到关口前移,依托大数据信息,及时共享相关数据信息,认真摸排可能在近期或解除管控后从湖北来甘返甘人员的底数。以社区、乡镇为单位,根据户籍地或房屋登记地认领相关人员,主动进行电话联系,确保在第一时间落实隔离留观措施。
 
三、严格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所有从湖北省来甘返甘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县级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开展集中医学观察工作,安排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辖区街道、社区及乡镇政府主导实施。若拒不配合集中医学观察,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四、具体措施
 
(一)信息告知
 
各地要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信息告知,通过微信、短信及视频滚动播放、张贴宣传材料、广播等手段,全面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社区居民防范认识,鼓励、引导湖北来甘返甘人员主动申报和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管控
 
做好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的疫情防控检测,规范设置体温检测区和发热乘客留观站,安排专用通道,指定专人保障,对货物和行李进行严格规范的消杀。
 
入站、入场时进行体温测量,凡是湖北来甘返甘人员逐一登记并由专人带入“两站一场”留观点,发现有发热症状的,立即启动联防联控机制,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安排120救护车送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断治疗。
 
各县区须在本辖区内的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设立联系点,提前安排专人专车接站服务,实行无缝连接,确保湖北来甘返甘人员第一时间进入辖区内的集中留观点。
 
无固定住所或在甘短期商务、旅行的人员,到站后须乘坐由县区统一安排的车辆前往集中留观点实施隔离医学观察,不得私自外出或会客,隔离期满后方可离开。
 
(三)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
 
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在复工复产中有序组织员工返岗,对湖北来甘返甘员工要提前掌握健康情况、返程时间和居住地,并实时向所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组)上报相关信息。合理组织分批次返岗,对能够集中运送的,鼓励采取专车或包车等方式直接从机场车站等接至辖区内集中留观点进行医学观察14天。
 
(四)网格化管理
 
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组)为单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组)、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通过发布告示、入户摸排和出入信息核查等方式,掌握湖北来甘返甘人员底数,发现近日已返回的人员要进行登记,按规定立即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加大社区内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告知,督促即将从武汉来甘返甘人员主动报告,及时掌握返回时间,一对一无缝衔接,确保返回后第一时间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宾馆住宿管理
 
宾馆酒店加强住宿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从湖北来甘返甘人员第一时间登记并上报辖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组),由本地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车辆前往集中留观点实施隔离医学观察,不得私自外出或会客,隔离期满后方可离开。
 
五、应急处置措施
 
(一)如在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出现以下任何症状: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专用车辆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
 
(二)对进出港、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体温高于37.4℃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并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隔离观察,具体措施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来源:每日甘肃
(责任编辑;邓军)
  • 版权所有:中共武威市委政法委员会 陇ICP备20000376号-1 甘公网安备 62060202000288号
  •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能源大厦12楼 服务电话:0935-2219679 网站邮箱:wwzf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