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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体系

时间:  2016-06-14 15:57
    
   
本网讯(通讯员 侯赟)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武威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日前,武威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武市司发〔2016〕44号),落实“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重大举措,推动全市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实施意见》明确了“以案释法”工作的内涵、目的,以及工作原则和工作对象。并对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市律协在以案释法工作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法院系统应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书、加强庭审公开、开展庭审直播、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深化判后答疑工作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二是检察机关应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和民事行政监督中针对个案开展以案释法;按照重点工程、行业系统进行预防等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以及通过发送检察建议书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三是行政执法部门要在 “法律八进”活动、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中,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和宣传月、宣传周以及依法治理工作等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多形式开展各类以案释法活动;并要求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执法依据、违法事实和法律责任,主动向当事人讲清事理、讲明法理,实现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四是市律协和各级律师管理部门要组织律师在各类“法律八进”活动中、在代理案件、接受咨询、担任法律顾问工作中、在承担法治讲座、法律讲堂、法治报告会等工作中开展以案释法。
 
五是要求各部门在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中加强典型案例的确定、典型案例发布、执法案例的整理编辑及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体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将有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武威建立完善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武威市司法局供稿)
 
来源:武威长安网
(责任编辑;马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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