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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严打醉驾:所有醉驾案件一律立案起诉 绝不姑息迁就

时间:  2016-05-11 10:57
 
 
为全力推进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大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等危险驾驶犯罪力度,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甘肃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一律立案查处,依法移送起诉,绝不姑息迁就。
 
各级公安机关要对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严格立案审查。对已查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要严格案件审核标准,确保移送检察机关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文书规范。要主动商请法院和检察院,分析研究办理醉驾案件中的问题,建立完善醉酒驾案件快侦、快诉和快审机制,缩短起诉和审判时间,防止形成案件积压,重大敏感案件可建议检察院提前介入,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强化证据意识。各级公安机关要全面客观收集犯罪证据,既要及时准确收集嫌疑人醉酒驾驶、具有从重处罚情形、拒绝和阻碍执法检查等证据,又要注意收集嫌疑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依法从宽处罚情节的相关证据。要加强重点取证环节的监督,对呼气测试酒精含量数据和抽血检验酒精含量数据等关键证据要及时予以固定并留存,防止发生醉酒驾驶降格处罚问题。
 
加强跟踪督办。各级公安机关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要随时了解掌握案件起诉和审判情况。
 
落实责任追究。对办案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对发现的醉酒驾驶行为不立案、不处罚或者降格处理的,以及违反规定撤销案件、造假案、徇私舞弊、干预执法办案等违法违纪行为,省公安厅将依法严格查处,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王晓刚)
 
 
来源: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马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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