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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检察院对新任县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时间:  2015-11-05 13:29
为了落实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不断传导压力,增强廉洁从检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使新任县级干部严于律已,遵纪守法、讲党性、守规矩,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勤政廉政,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工作的双重责任,10月29日,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对新任五名县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治纲代表院党组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自我修养,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承担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检察业务工作,亦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所在部门的主体责任制。带好队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常抓不懈,传导压力,不断树立全市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二是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常修养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时刻做到“看‘权’自重,掌‘权’自省,用‘权’要自律”。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切实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慎友,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要加强作风建设,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把作风建设的成果转化为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和推动检察事业的实际行动。要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强化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抵制腐败。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还要注意关注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他们摒弃特权思想,决不允许利用自己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行不义之举,谋不义之财,决不能给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要经常交流谈心,正确看待权力地位和金钱、待遇,保持一颗平常心。
    
三是时刻牢记宗旨,自觉接受监督。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人民群众做出重大贡献,用得不好也可以害人害已害国家。用权受监督和制约,就不会出轨。相反,对领导干部的权力失去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就必然出现滥用权力的现象。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改造,在党和群众的监督下,才能做到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办事,自觉接受来自上下级、内部、同级的监督,要听取不同意见,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做到不越轨、不越位、不搞自由主义,自觉地维护团结,树立威信。
    
四是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水平。一定要在学习上下功夫,加强业务素养、党性修养。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提升道德修养,提高依法依规履职的自觉性。要加强党检纪法规学习。明辨是非,明了制度,规范行为,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断领会精神实质,践行党的宗旨、检察道德要求,修炼言行,恪守底线。要注重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廉洁从检规定。通过学习,明辨是非,给自己树立新目标,真正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不断丰富知识结构,使思想观念和知识水平能够跟上时代步伐。要培养高尚的情趣爱好,要下功夫学,挤时间学,不断进取,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
    
新任职5名同志分别做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决不辜负院党组和领导的关心和信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努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和业务素养。严于律己,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制,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以良好的姿态、崭新的面貌、务实的作风全身心投入新的工作。
 
 
来源:检察新视野
(责任编辑;马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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