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威市纪委印制《函询通知书》,旨在规范谈话函询的程序和内容,合理处置问题线索,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印制规范化的《函询通知书》目的在于用好函询这个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小问题”,抓早抓小,快查快结,避免问题小变中、中变大,单变双。
《函询通知书》明确了谈话函询的工作时限,规定被函询对象在收到《函询通知书》后,需要作出书面说明,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上级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审签,在15个工作日内将说明材料回复发文单位,并可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市纪委针对反映某县级领导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向其本人发出《函询通知书》,要求限期进行说明。该同志如期作出了书面说明,证实反映的问题不存在。
通过对干部“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敲敲木鱼”,可以督促干部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起到了及时、有效的警醒、诫勉作用,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治病救人”的精神和对干部的关心爱护,也落实了从严治党的要求。
据统计,近期市纪委已对3件反映县级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采取函询方式进行处置,达到了警示提醒和监督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