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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得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时间:  2015-06-05 10:05
6月4日,武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杨得中在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作了题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好民族宗教安全生产工作》的发言。
  
杨得中强调,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这是我们党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明确要求党员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单开一条进行部署。这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对法治的认识、对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建设的认识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培养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杨得中强调,法治思维是一种合法性思维、规则性思维、程序性思维、权限性思维、责任性思维和理性思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在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解决现实问题的必然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能否科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关系到法治中国建设,关系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武威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深刻内涵,深刻领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必然性和重要性,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带头作用要体现在尊法学法、要表现在模范守法、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上,落实在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办事上。领导干部要科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张志华) 
 
 
来源:武威日报
(责任编辑;马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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