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各级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1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名单
于 瑛(女)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判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在国家和省市区关工委领导、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擦亮“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品牌,紧紧围绕“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立足少年审判工作实际,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创新,切实维护青少年正当权益,取得了积极成效,先后获得“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国家级荣誉称号。
作为凉州区法院少年法庭审判员,于瑛同志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少年审判工作的目标和追求,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及成长环境,创新建立了“亲情会见”制度、少年缓刑听证制度、庭前社会调查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少年审判“四项”制度,坚持分案审理,推行“圆桌审判”,邀请“代理家长”出庭,精心设计《法官寄语》与判决书一并送达给未成年犯,做到了寓教于审、寓教于行,切实用司法温度呵护“受伤的花朵”,有效维护青少年正当权益。近年来,于瑛同志所在庭室连续被评为先进集体、优秀合议庭,其本人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办案能手”,2021年荣获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年”暨2019年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