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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新: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 夯实“中国之治”基石

时间:  2019-11-19 11:01
陈一新应邀在中央党校作专题报告
 
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 夯实“中国之治”基石
 
11月15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应邀至中央党校,在形势与任务报告会上以《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中国之治”基石》为题,为全体在校学员作专题报告。
 
如何理解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陈一新在报告中作了详细讲解。
 
报告中,陈一新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生动的事例、详实的数据、严密的逻辑,从加快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治理目标现代化、治理制度现代化、治理体制现代化、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等6个方面,全面阐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强调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中国之治”的基石。
 
长安君摘要整理了陈一新此次专题报告,让读者们能够和中央党校的学员一起学习领会“中国之治”的丰富内涵——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社会治理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柱,又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坚实基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中国之治”的基石。
 
一、加快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丰富“中国之治”理论宝库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引领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
——指明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大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
 
——指明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穿党治国理政全部工作之中。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深入群众、深入基层。
 
——指明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工作基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工作的方法论。稳是主基调,是大局,在稳的前提下要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奋发有为。要立足“稳”这个大局,坚持“稳”字当头,强化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指明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
 
——指明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指明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风险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然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社会领域风险呈现“叠加效应”“联动效应”“放大效应”更加明显的特点,特别是互联网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变量”。要坚持底线思维,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
 
——指明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国家安全能力。要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要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指明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要把科技创新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建立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指明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心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要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要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指明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要求善于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善于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工作。强调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要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强调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社会主义道德的阳光温暖人间,让文明的雨露滋润社会。强调充分发挥自治强基作用,要求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调动城乡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主自治的积极性。强调充分发挥智能化建设支撑作用,要求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阐明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的新境界,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实现了新飞跃,为我们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加快社会治理目标现代化,助推“中国之治”战略部署
 
 
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对标这一总体目标,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时间节点,初步考虑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可做三个阶段安排:
 
1、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阶段目标(2019—2021):研究实施“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力争通过三年努力,社会治理各方面制度基本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为基本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平安中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功能体系、评价体系、保障体系基本形成。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的社会治理方式基本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社会政策创新、社会治理法律法规完善取得新突破,社会治理基础性制度基本形成,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上新台阶。
 
——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党领导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统一意志进一步强化,对社会治理主体、工作力量、各方资源的战略统筹能力明显增强,党委领导治理能力、政府负责治理能力、群团组织助推治理能力、社会组织协同治理能力、城乡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明显提升。法治社会建设稳步推进,现代科技在社会治理领域得到普遍应用。
 
——社会矛盾风险有效化解。立体化信息化社会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明显提高,国家政治安全防线更加牢固,网上意识形态阵地更加巩固,暴力恐怖犯罪、个人极端犯罪得到有效防范,重特大刑事案件、多发性治安问题、群死群伤公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大群体性集聚事件和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社会政治生态得到优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基本铲除,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同步优化。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进一步拓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2、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二阶段目标(2022—2035):基本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到那时,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治理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基本成型,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3、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三阶段目标(2036—本世纪中叶):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到那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健全完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居于世界前列,全面建成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三、加快社会治理制度现代化,增强“中国之治”制度自信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我们要增强制度自信、强化制度意识、彰显制度优势、发挥制度威力,抓紧建立健全社会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当前,社会治理要重点坚持和完善以下制度:
 
——党对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制度。坚持请示制度,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省(区、市)委有关社会治理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关系社会治理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等,应当及时向党中央请示。坚持报告制度,党中央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重大事项贯彻落实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以及对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等,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完善决策制度,涉及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社会治理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项,以及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及时研究作出决定、决定部署或者指示。完善执行制度,对于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确保工作落实。
 
——国家政治安全捍卫制度。完善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制度,防范抵御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构筑国家政治安全“防火墙”。
 
——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制度。完善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制度,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制度,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制度,让更多矛盾纠纷在萌发阶段、诉讼之外得到妥善化解。
 
——社会治安防控制度。完善群防群治制度,健全区域联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完善重点物品监控制度,防止管控脱节。完善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制度,确保秩序良好。
 
——公共安全监管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最严格的监管体系,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互联网内容建设制度,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提高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持续防护能力。完善网络安全协同参与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依法监管、网站自净、网民自律、社会监督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网络社会治理模式。
 
——社会力量参与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在自我管理服务、自我约束的同时,履行好公益职能。健全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度,充分发挥资源、技术、人才等优势,在社会治理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外包、保险等方式化解矛盾、防控风险,提高社会治理市场化水平。
 
——社会基础管理制度。完善实名登记制度。完善户籍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产权制度,促进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完善社会心理服务和疏导制度,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度化,建立健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完善综治中心制度。完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度。完善社区建设制度。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
 
——智能化建设制度。完善资源共享制度,推动各部门数据集成应用,实现社会治理信息资源一体化。完善标准规范制度,建立公共机构数据标准体系。完善深度应用制度,推进电子政务和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安全防护制度,推进安全技术措施与大数据平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应用。
 
——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制度。完善政治建设制度,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完善专业化建设制度,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实行相关职业准入制度。完善从严管理制度,建立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落实重要岗位异地交流任职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完善激励保障制度,健全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等制度。
 
——平安建设责任督导制度。完善督促检查制度,完善平安建设考评制度,创新表彰奖励制度,推动形成创先争优良好局面。完善督促整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科学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加快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彰显“中国之治”政治优势
 
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我们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横向构建共治同心圆,纵向打造善治指挥链,增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向心力。
 
——构建党委领导体制。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按照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要求,加强对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社会治理重大问题。发挥党委政法委在平安中国建设中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
 
——构建政府负责体制。政府要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将该由政府管的社会治理事务管好、管到位。加强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运用法治方式和现代科技加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
 
——构建群团组织助推体制。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群团组织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预防违法犯罪的制度化渠道。
 
——构建社会组织协同体制。社会组织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重点扶持发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互助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等社会组织,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确保社会组织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构建人民群众参与体制。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要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推动群众有序、有效、规范参与。加强流动人口、两新组织群众工作,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
 
——构建纵向指挥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明确从中央到省、市、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能,充分发挥各层级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权责明晰、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社会治理指挥体系。当前需要突出强调的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对社会治理实施集中统一领导,决定社会治理大政方针、重大举措、重大事项。打造市域前线指挥部。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积极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模式。构筑好基层“桥头堡”。要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五、加快社会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应对“中国之治”风险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强调,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我们要把防范风险挑战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来抓,努力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首位工程来抓。在国家安全体系中,政治安全是根本,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是核心。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要加强互联网管理,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加快法治建设,维护国家发展利益和海外利益。深化反恐怖反分裂斗争,加强反邪教工作,坚决铲除宗教极端思想。
 
——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控制性工程来抓。要准确把握社会矛盾风险新趋势新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有效化解历史遗留累积的存量问题,着力管控新形势下出现的增量问题,坚决遏制各类矛盾问题交叉感染、叠加升级产生的变量问题。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作为最主要抓手,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拓展多元化解渠道,发挥好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在化解矛盾中的作用,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
 
——把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要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坚决把黑恶势力扫荡干净。在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既坚持深挖根治,又谋划长效常治,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乱点整治、基层治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净化社会政治生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黄赌毒拐骗等违法犯罪特别是网络贩枪、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网络黑公关等新型网络犯罪,深化打击整治行动,着力治乱点、补短板、消隐患。加强对治安动态的分析预测,推动社会治安重心下移,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群众满意”。
 
——把保障公共安全作为底板性工程来抓。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从健全长效机制入手,织密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从最突出的问题防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重点物品、重点行业、新业态新技术新领域等安全监管措施,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从最基础的环节抓起,把基层一线作为公共安全的主战场,推动城乡公共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把好基层公共安全第一道关口。从最明显的短板补起,加强信息化源头管控、精准化监测预警、动态化风险评估、智能化威慑打击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防范转型。
 
六、加快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探索“中国之治”前进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治理方式创新是关键。可以说,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是到达社会治理现代化“彼岸”的“桥”与“船”。我们要与时俱进探索创新,充分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作用,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
 
——要以“政治”强引领。坚持政治引领是我们党领导社会治理工作的宝贵经验,是进行新的伟大斗争的现实需要。要高度重视政治引领在社会治理中的决定性、根本性作用,切实把政治引领贯穿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用政治引领党员干部,要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精神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政治引领人民群众,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使之成为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指南,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要以“法治”强保障。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善于运用法治精神审视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完善法律规范。加快推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基础性法律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创新完善相关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推进严格执法。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约束执法自由裁量权,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生产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公正司法。要着力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推动全民守法。提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水平,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要以“德治”强教化。要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让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在较高的道德水平之上。挖掘德治资源。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健全德治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彰显时代精神的德治体系。强化德治约束。提倡把道德内容纳入各类规则,引导群众明是非、辨善恶、守诚信、知荣辱。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激发德治能量。要大力开展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工作,形成惩恶扬善、扶正祛邪的社会风尚。大力开展基层文明创建活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要以“自治”强活力。要深刻认识基层群众自治对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意义,充分调动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积极性。完善自治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着力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强自治组织。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社区治理体系,加强社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提高服务社区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创新自治活动。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式,鼓励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各类协商活动,有效通达社情民意、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矛盾纠纷。激发自治活力。清理整顿村(社区)组织承担行政事务多的问题,建立促进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
 
——要以“智治”强支撑。要把智能化建设上升为重要的治理方式——“智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智能化再造。推进“智防风险挑战”。加强政治安全、治安安全、公共安全等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雪亮工程”建设,实现智能化防控打击。推进“智辅科学决策”。用好大数据这个“显微镜”、“透视镜”、“望远镜”,把社情、警情、案情等数据全面汇聚起来,推动依靠经验决策向依靠大数据决策转变。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扫黑除恶智能化举报平台作用,精准分析举报线索,精准跟踪案件办理,精准监测黑恶犯罪动向,确保打准打透。推进“智助执法司法”。建立健全执法司法高效联动协同平台、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智能执法司法办案辅助系统、案件自动化管理监督平台,打造政法机关一体化网上办案“高速公路”,提高执法办案质效。推进“智利管理服务”。大力推进智慧城市、“互联网+政法服务”、智慧法律服务、智慧机关建设,深化区块链技术应用,用“小程序”、“小服务”解决“大事情”,推动“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刷脸办”,实现服务全程全时、管理高效有序、数据开放共享。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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