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1月28日,甘肃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现场会在武威市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今年以来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面的做法与经验,分析研判了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研究部署了如何进一步提高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法院从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完善防御机制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积极探索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加大反腐倡廉观念创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初步构建了“教育、管理、监督、惩戒”并重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了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推动了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创新发展。全省各级法院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不断探索加强对法院干警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措施,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也为加强全省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实现富民兴陇战略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实际,科学分析,认真研究如何通过反腐倡廉机制创新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公平公正;如何通过反腐倡廉机制创新依法保护法官抵御腐败风险;如何通过三级法院整体联动推动我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上新台阶。要继续加大反腐倡廉创新力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改革举措,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把经过实践检验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创新,把一些科技手段运用于反腐倡廉机制创新,使廉政创新工作与时俱进。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要积极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在抵御法官腐败风险上下功夫。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各部门的职责任务、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的协调推进、良性互动,为公正高效司法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障;要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相结合,不断推进优化职权配置、深化司法公开、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制约监督机制等工作,将审判权、执行权等公共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严防“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要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过程作为每个部门、每位干警自我教育、自我警示并加强自我约束的过程,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抵御干扰、拒腐防变和公正司法的能力,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全省法院风清气正,裁判公正。
会议提出,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要切实把握廉政风险防控的几个关键环节。要重点做好“摸、找、防、控”。摸清权力底数,准廉政风险点,完善对廉政风险的防范措施,结合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和评定的风险等级,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结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理措施,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甘肃省纪委第三室主任周连宝,甘肃省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天雄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的纪检组长分别汇报了今年以来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武威市中法院、张掖市中法院、白银区法院、崆峒区法院法院分别介绍了他们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面的成功做法。(武威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