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贫困群众享受普惠性法律服务
甘肃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治扶贫“十项行动”纪实(下)
□ 本报记者 周文馨 赵志锋
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今年4月,“三尺巷”的故事在甘肃省徽县重演。银杏树镇银杏村村民贾某和王某本是邻居,世代共居一个大院,贾某要在自己的院内砌院墙,王某却认为院墙占用他的地方,双方互不相让,引发矛盾。
4月12日,银杏树镇司法所在农家大院召开镇综治办、司法所工作人员、驻村干部、当事人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的“阳光调解会”,银杏树镇司法所所长陈淑霞从情理、法理两方面说服双方,指出邻里之间要相互包容。
经过长达4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都认识到当初不够冷静,于是各自作出让步,达成协议,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两家重归于好。
“因修砌院墙引发的邻里纠纷在农村相当普遍,我们运用‘阳光调解会’的形式公开化解矛盾纠纷,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陈淑霞说。
甘肃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牛纪南近日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法治扶贫“十项行动”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鼓励群众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激发贫困户致富的动力,成为脱贫攻坚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以法治扶贫助力“乡村振兴”,让群众获得满满幸福感和安全感。
法治文化引领推进扶智扶志
“悠悠万般事,法治当为先。莫把普法来小看,人人都与法相连。”连日来,在通渭县广场,这首名为《普法教育进万家》的“通渭小曲”每天都会上演,赢得群众阵阵掌声。
《普法教育进万家》词作者张世强是通渭县马营镇三元村党支部书记,也是“通渭小曲”传承人之一。他介绍,“通渭小曲”是广泛流行在陇中地区的一种曲牌体民间戏曲,也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小曲来源于民间、创作于民间、流传于民间,最容易为群众所接受。”张世强说,把普法教育与“通渭小曲”结合起来,编唱普法小曲,能够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观念。
“杨川村群众的学法热情空前高涨,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在通渭县鸡川镇杨川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冯海峰看来,提高帮扶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是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他们通过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和农家法治书屋等普法阵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定西市司法局副局长田向荣告诉记者,开展贫困村法治文化建设行动以来,定西市深入挖掘秦腔、小曲、花儿、剪纸、书画等地方文化形式中的法治元素,引导群众通过自编自演等方式创作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据统计,截至目前,定西市已建成法治一条街73条、法治文化广场38个、法治公园4个,各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把法治文化与机关、企业和校园文化有机融合,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法治文化是引领法治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特别是扶智、扶志的内在要求和动力。甘肃省司法厅在开展贫困村法治文化建设行动中,按照“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要求,在全省39个贫困县每县选择1个贫困村,依托现有村民广场、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室、文化活动室等基础设施,打造示范型法治文化广场和农家法治书屋,设置法治宣传栏、宪法宣传墙和宣传展板、法治景观等,配置宪法、农民工学法用法、征地拆迁、人身伤害、医疗事故等常用法律知识读本,方便群众查阅相关法律知识,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熏陶和洗礼。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甘肃省司法厅已筹资205万元,指导全省39个贫困县的贫困村开展法治文化广场和农家法治书屋建设;积极开展送法治图书下乡活动,今年上半年为贫困村发放宪法单行本等法治图书、普法年历共1.1万余册。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法治文化广场259个、法治书屋709个。
临洮县连儿湾乡花麻湾村村民边晏玉一有空闲时间就到村里的法治书屋学习。他说:“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有助于提高咱们老百姓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很大帮助。”
开展贫困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行动也是法治扶贫“十项行动”之一。行动中,甘肃省司法厅始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注重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将法治创建作为提升基层领域法治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法治创建工作,在全省贫困县部署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评选表彰命名工作,进一步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推进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努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目前,各地正在按照实施方案,有力有序开展创建工作。
贫困群众共享普惠法律服务
“我是一名建筑工人,在工地上受伤了怎么办?”
“怎么申请法律援助呢?”
“想做司法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以前,这些问题要找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咨询,现在只需要问“法律服务机器人”就可以解决了。
在开展贫困村法律服务站点提升行动中,甘肃省司法厅积极争取资金900多万元,为全省贫困县配备了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300多台,群众不出村就能得到法律帮助。
“随着社会发展,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加,但一些偏远贫困县区很难享受到优质公共法律服务。”甘肃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副处长李天鸿介绍说,在加强贫困村法律服务方面,省司法厅开展了法律服务站点提升、贫困户法律援助在身边两项行动。
开展法律服务站点提升行动是建设人民满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甘肃省司法厅着眼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法律服务,指导市县司法行政机关为贫困地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点配备智能法律服务终端,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功能,让贫困地区群众都能享受无差异、普惠性法律服务。
行动中,甘肃省司法厅对全省96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7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75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绘制全省法治服务地图,推进中国法律服务网、甘肃法网和智能终端三网融合发展。
李天鸿告诉记者,甘肃省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加强“12348”法网建设,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成集电话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格局;加快“12348”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提质升级,为智能机器人提供服务保障,为“三网融合”作用有效发挥奠定基础;充分利用“12348”热线平台,做好困难群体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承接工作。
在贫困户法律援助在身边行动中,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贫困村困难群体,甘肃省司法厅重点围绕追讨薪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伤害赔偿、赡养抚养等方面,及时提供各项法律援助,切实满足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群法律服务基本需求。目前,已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6800多件,受援人数1.2万多人,帮助讨回欠薪9800多万元。甘肃省司法厅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和对象相关工作意见,切实使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
重大疑难纠纷全面化解清零
今年5月的一天,年近七旬的黄妈妈红着眼走进了陇南市成县鸡峰镇长沟村村委会,请求协调解决自己的赡养问题。
原来,黄妈妈和儿子黄某住在一起,后来黄某结婚后分了家,搬家到山下住,只有黄妈妈留在山里独居,老房子日渐衰败成危房,再也无法住人了。
长沟村党支部书记王国荣一边安慰黄妈妈,一边认真倾听完她的诉说后,当即把黄某叫到村委会调解室当面沟通调解。
调解员对黄某宣讲了有关赡养的法律法规,并指出即使分家也必须承担赡养义务,在真情感召和说服教育下,黄某当天就把母亲接下山一起生活了。
“现在矛盾解决了,家庭和睦了,我也能腾出时间外出打工增加收入了。”黄某感慨地说。
这是开展贫困村矛盾纠纷化解行动的一个典型案例。行动中,甘肃省司法厅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认真贯彻“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精神,将人民调解工作和扶贫攻坚相结合,大力推进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全面梳理,在贫困村集中排查化解一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切实帮助贫困村群众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为脱贫攻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据了解,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大力推进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全面梳理,在贫困村集中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目前已深入6536个贫困村有效化解矛盾纠纷8818件,为贫困村脱贫摘帽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我们针对贫困村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行动的同时,还开展贫困户‘法律体检’行动。”甘肃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李智说,他们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紧盯贫困户涉及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资债务纠纷、征地拆迁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组织县(区)司法局、律师、贫困村法律顾问,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了解其生活以及生产经营法律需求,开展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帮助,提出意见建议,引导贫困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其依法生产经营水平和脱贫致富能力。
截至目前,全省共组织开展贫困户“法律体检”1076次,共有1422名律师为16747户贫困户进行了“法律体检”,举办法治讲座1155场次,解答贫困户法律咨询45075人次。
“法治扶贫‘十项行动’是着眼于服务脱贫攻坚政治任务的重大举措,是当前必须抓紧落实的任务。”甘肃省司法厅副厅长韩世峰要求,下一步重视和加强工作创新,拓展工作思路,找准新的切入点,扎实推进法治扶贫“十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保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贫困群众真真实实提供有效法律服务,真正让人民群众有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