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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日新月异

时间:  2019-09-03 10:15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需求 筑实全面依法治国社会根基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日新月异
 
 
□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成就回眸
 
□ 公共法律服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 坚持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绝对领导确保方向正确快速发展
 
□ 以便民利民惠民为服务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
 
□ 着眼贫困地区和重点人群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魏律师,快来,村里一家人为争财产要打起来了。”今年2月25日上午,一个电话打到内蒙古典鉴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湘辉手机上。
 
她立即驱车赶往六七十公里外的通辽市辽河镇西乃木格勒村,拦下剑拔弩张的一家兄弟姐妹,讲解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法律知识,入情入理做了两个多小时工作,最终平息了这场激烈纠纷。
 
魏湘辉是西乃木格勒村法律顾问。如今,全国65万个村(居)都配备了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这是我国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发展的一个生动缩影。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一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顶层设计织密服务网络
 
去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研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工作改革方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更加便捷。
 
今年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举旗定向,风正帆悬。
 
近年来,司法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新设专门负责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业务局、多次开展驻在式调研、出台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举措,大力推动这项工作。
 
今年2月21日,司法部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第一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司法部部长傅政华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吹响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集结号、冲锋号。
 
行动是最有力的答卷。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上海普陀、江苏苏州、山东济南等地积极探索“党建+法律服务”新模式,注入“红色基因”,发动“红色引擎”,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朝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前进。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到探索公证办理“一次不用跑”,从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到“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让改革发展红利更多惠及全体人民。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改“独唱”为“大合唱”,浙江诸暨、湖南株洲、贵州黔南等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工团体,推动组建各类志愿者队伍,激发其参与的积极性,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从远程调解到在线仲裁,从“云”上找律师到智慧法务百姓“点餐”,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个性服务方向发展。
 
一张蓝图干到底。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道路上,绵绵用力,久久为功。
 
三大平台建设服务更加惠民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怎么干?
 
纲举目张,执本末从。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作为推动这项工作的重要抓手。
 
这一年来,司法行政机关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以网络平台为统领,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积极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公共法律服务从“有没有”迈入“好不好”的新阶段。
 
——更多法律资源入驻,让平台服务更实用。
 
随着海南、湖北等地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相继揭牌启用,截至目前,我国已全面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实体平台,以及省级统筹的热线平台和上下贯通的网络平台,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到法律服务资源“应驻尽驻”“应上尽上”,不断增加三大平台的服务供给。
 
北京、河北、吉林等地在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行“3+X”服务,即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3项基本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等服务,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更多便民利民举措,让平台服务更惠民。
 
山东青岛、广东惠州等地在实体平台推行“窗口化”办事和“一站式”服务,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法律问题“一揽子”解决。
 
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区实现了12348热线24小时不间断服务。吉林长春、山西晋中等地探索引入“全科医生”接听热线,简单咨询立即解答,复杂疑难问题转至实体或网络平台由驻场专家进行专业解答。
 
中国法律服务网上线一年多来,与所有省级法网互联互通,不断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嵌入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农民工欠薪救助绿色通道等,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法律淘宝网”。
 
——更多个性私人定制,让平台服务更精准。
 
湖北武汉、江苏泰州等地探索三大平台通过工单有效流转,统筹协调、匹配资源,降低成本,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服务。有的地方还运用大数据推行个性化定制服务,定向挖掘、精准分析用户常见易发纠纷、潜在风险动向等,智能推送相关信息。
 
数据无声最有力。
 
中国法律服务网上线一年,网站累计访问1.7亿人次,在线办事70多万件,法律咨询500万人次,免费出具法律意见书75万多份;今年上半年,全国12348热线咨询总量244万件,随机满意度测评达96.8%。
 
聚力攻关、重点突破。司法行政机关深化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努力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公共法律服务呈现新气象、开辟新局面。
 
服务贫困地区实现均衡发展
 
今年4月初,甘肃省司法厅聚焦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启动法治扶贫“十项行动”,包括贫困户“法律体检”行动,贫困村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站点提升、法律明白人培训行动等,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走村入户,送法到贫困群众身边,深受群众欢迎。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
 
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一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着眼贫困地区和重点人群,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让所有群众都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贵州开展扶贫法律顾问等六大法治扶贫行动,20家精准扶贫律所的驻点律师为当地群众和脱贫工程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云南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并在“云南掌上12348”开设扶贫专栏服务贫困户超87万户……各地集中实施一批法律服务扶贫项目,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不留缺口。
 
当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法律服务水平在城乡间、地域间、群体间的差异依然存在,而且越往基层,法律服务资源越是相对匮乏。
 
资源不够,技术来凑。
 
内蒙古地域辽阔,人口居住较为分散。针对这一问题,内蒙古依托广电网络村村通全覆盖的优势,创新将“公共法律服务”版块植入电视机顶盒,农牧民打开电视就能与律师直接对话,相当于配备了“家庭律师”。
 
山西搭建覆盖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法律援助远程视频服务系统,福建厦门、广东惠州等地开发“公证云”远程受理系统,北京通州探索“网络调解+司法确认”e时代公共法律服务……各地还普遍开通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法律服务App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让群众随时随地享受法律服务。
 
特殊群体需要特殊的爱,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和军人军属等,作为服务的重点保障对象。
 
各地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福建厦门首推法援案件诉讼保全无偿担保服务;建立完善公证、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相关费用制度,上海打造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免费办理遗嘱保管常态化“双免”机制。
 
一枝一叶总关情。司法行政机关以深厚的为民情怀,想民所想、急民所急,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推进法律服务扎根基层、贴近百姓,有效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拓展服务范围满足多元需求
 
“寒冬里的一股暖流!”一位民营企业家这样评价浙江去年11月开展的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1500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上万名律师,以及公证机构、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进驻民营企业开展法律会诊,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支持民企改革发展。
 
不仅仅是浙江,在司法部部署下,全国范围内都组织开展了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项公益活动。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呈现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特点,如何满足新时代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擎创新之“旗”,弄时代之“潮”。一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从上海成立首个商务楼宇公共法律服务站到山西设立首个民营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从试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不预先收取鉴定费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各地积极拓展新兴业务,提高专业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经贸往来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涉外法律服务需求旺盛。
 
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贸促会打造东北亚仲裁中心,重庆自贸区建立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新疆揭牌首家“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基地”……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健全服务网络,有效维护国家和企业在国际商贸领域合法权益。
 
前不久,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一家重型工程机械公司在参与海外工程投标前夕发现,部分业绩资料丢失,无法办理相关公证。当地公证处立即上门服务,对企业设备、产品及以往业务合同等进行全面核查,确认该公司有承担海外工程业务能力,出具公证书,解了企业燃眉之急。
 
与此同时,各地围绕国家确立的重点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拓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法律服务,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2019年7月,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推进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提出到2022年、2035年要达成的两大目标。
 
潮头登高再击桨,无边胜景在前头。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时不我待的精神,精心谋划、精准施策,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新贡献。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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