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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安机关走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新路子

时间:  2019-09-02 15:14
群众满意 户长乐意 民警愿意
 
——甘肃省公安机关走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新路子
 
1月至7月,全省农村地区刑事发案同比下降5.3%,治安案件查处量下降24.8%、伤害案件下降8.9%、“两抢一盗”案件下降16.5%,农村地区治安防控基础进一步夯实。
 
1月至7月,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大幅下降,农村地区公共安全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省治安户长组织群众扑灭小型火灾160余起,上报违法随手拍信息1.7万余条,劝导制止“五小车辆”非法载人行为2.4万余起,开具迁户证明1.8万余份,开展便民服务3.3万余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9万余起,1月至7月,发生在农村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同比下降37.75%。
 
……
 
2018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通过“四+”措施,组织发动全省5.5万余名“治安户长”,有效破解农村地区长期以来警务资源不足、治安防范薄弱的难题,取得了群众满意、户长乐意、民警愿意的良好效果,走出了一条甘肃公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路子。
 
“警力+民力”
 
凝聚合力提水平
 
为有效破解农村地区社会治理难题,我省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按照“一区一警、一村一户长”的目标,在全省农村地区积极组建治安户长队伍,协助开展治安联防、信息收集上报、110报警核查、流动人口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情民意搜集、宣传教育、帮教转化等工作,有效提高公安机关掌控社会治安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构建起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按照“民主自愿、严格选拔、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群众报名自荐、群众公推或村委会、单位、社区提名推荐,派出所政审,乡镇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审,县公安局审批的“双荐+两级四部门联审”,经公示后颁发聘书,聘任为治安户长,并在社区警务和“一标三实”平台实名认证。
 
治安户长主要在行政村和自然村的村书记、村主任和队(组、社)长中就地选聘,同时吸纳部分威望高、品行端的乡贤能人,充分借助其声望好、有能力、想管事、能管事的优势,作为基层派出所社区(驻村)民警的有益补充,将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管理服务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为夯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根基提供强有力支撑。
 
“权力+责任”
 
借势发力夯基础
 
全省公安坚持以治安户长为桥梁纽带,在赋予治安户长一定权力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职责压担子,既提升了服务民生的能力水平,又夯实了农村社会治理基础。
 
充分发挥治安户长思想觉悟高、群众基础好的优势,专门刻制治安户长专用章,赋予其对居民户籍变动、入伍入学、受聘就业等方面需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材料的相关事项,提出初审意见的权力,避免群众在村组、乡镇和派出所间来回跑路,既充分调动了治安户长工作积极性,又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根据农村地区邻里相亲、宗族相依的特点,充分发挥治安户长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特点,明确“五大员”职责任务,辅助公安机关开展基础防范工作——
 
“纠纷调解员”:建立以治安户长为发起人、群众代表和德高望重之人为成员的“评估说理”小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治安防范员”:建立治安户长微信群,实时发布辖区“平安指数”和预警信息,由治安户长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治安防控工作;
 
“普法宣传员”:采取走村入户或广播微信等形式,向群众宣讲政策及法律法规;
 
“信息收集员”:随时收集农村“一标三实”项目变更、实有人口变化等各类治安信息;
 
“交通劝导员”:逢农村集会庙会、红白喜事,在出村路口劝导督促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遏制交通违法行为。
 
“传统+科技”
 
创新动力增效能
 
全省公安机关在继承和发展农村群防群治传统模式的同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激发“治安户长制”更大活力,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化水平。
 
依托互联网,在“甘肃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开发“甘肃公安微警务治安户长工作台”小程序,并通过安全数据交换平台,实时打通互联网与公安网端的业务流、数据流。
 
同时,针对部分治安户长文化程度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问题,在小程序研发过程中最大限度使用“傻瓜式”操作,基本以“按住说话”取代了文字录入,在完成实名认证后,治安户长可以说几句话、拍一张照片或一段小视频就完成一条信息报送,确保了所有治安户长都会用、都爱用。
 
此外,在移动警务手机“一标三实”APP软件中开发供社区(驻村)民警使用的“治安户长”管理模块,形成社区(驻村)民警引导治安户长共同开展信息核查、指令反馈、社情民意搜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一标三实”信息申报的联动机制,有效提升工作效能。
 
“严管+厚爱”
 
激发活力创氛围
 
我省公安机关还建立了一整套日常管理、监督考评、选聘退出等机制,确保治安户长这支队伍既能够发挥作用,又不出任何问题。
 
建立教育培训机制。由乡镇政府、派出所、村两委会共同负责治安户长教育培训,采取派出所民警带头辅导、专家教授集中授课、试点先进治安户长现身说教、登录网上平台自学和以会代训、以干代教等形式方式,对政策理论、法律知识、业务能力进行重点培训,切实提升治安户长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建立管理运行机制。由乡镇负责对治安户长进行管理保障,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对治安户长进行业务指导,社区(驻村)民警负责对治安户长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同时,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公安机关治安户长工作规范》,从选聘、职责、权限、管理、考评、保障等八个方面进行规范。
 
建立以奖代补考核奖惩机制。省公安厅专门出台《甘肃省公安机关治安户长奖励经费发放办法》,划拨专项经费作为“资金池”,用于表彰奖励优秀治安户长,按照治安户长发挥作用情况实行微信积分奖励,同时对侦查破案、治安防控等发挥重大作用的治安户长实行“一事一奖”,奖金通过微信定期发放。
 
通过大力推行“治安户长制”,充分发挥广大治安户长在社会治安管理、社情民意搜集、案件线索上报、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全省公安机关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各地治安户长协助维护“一标三实”基础信息22.6万余条,上报线索7.6万余条,协助破获刑事案件2600余起、抓获逃犯820余名。(记者 张芳芳)
来源:法治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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