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时间表”“路线图”
法律援助门槛将进一步降低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王刚)近日,省司法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围绕省情、民情和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在不断总结、梳理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出台“1+5+N”多项举措,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是制定一个实施意见。明确全省2020至2035年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阶段任务和实施目标。通过规划“时间表”“路线图”的方式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定责定职、明确分工。同时,在一个实施意见的目标统揽下出台“5+N”项具体举措,全方位、多层级、立体式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全时空、全业务、全覆盖。“5”即五项具体举措: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中,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全面改造升级网络服务功能,构建集12348电话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提供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
——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免费为全省残疾人、现役军人军属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等提供法律援助;加强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注重发挥法律援助在人权司法保障中的作用。
——推进公证改革发展。建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证机构,大力发展中心城区公证机构,稳妥推进合作制等新型体制公证机构改革发展;统筹全省公证资源,通过信息化、智能化、巡回办证等方式,有效解决我省县区公证工作力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等。
——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我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和项目标准动态调整工作机制;修订完善甘肃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将包括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调解、法律顾问、仲裁、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11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列入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一级目录。
——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项目推进计划。巩固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项目;研究和推进专业领域公共法律服务;全力推进“法治扶贫”工作;研究制定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专项法律服务计划。
“N”即结合“1+5”不断延伸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主要包括筹备组建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基金会、积极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积极服务全方位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化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化融合化便捷化发展、强化经费保障、强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