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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将在高层住宅集中区建消防站

时间:  2019-08-07 16:02
甘肃省将在高层住宅集中区建消防站
 
对违反城市消防专项规划造成事故或隐患的行为严肃追责
 
法治甘肃网 甘肃法制报讯(记者 张萍)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按标准预留消防站建设用地,在高层住宅集中区域或老旧城区,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消防站,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
 
《实施意见》提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高层建筑联审联批工作机制,严把高层建筑规划、审批、施工、验收关口。对未经依法审核消防设计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有行政审批职责的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对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区域布局建设超高层建筑进行合理限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对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实行“清单式”整改,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消除。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要经常性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城市各类专项规划与消防规划的衔接,严格落实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对违反城市消防专项规划造成事故或隐患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回车场、消防扑救场地进行绿化或设置景观设施,严禁遮挡自然排烟窗口、消防救援窗口等设施。同时,高层建筑密集和有条件的城市,应建立灭火救援专业处置队,配备专业骨干和高精尖车辆装备,利用数字化预案和模拟训练设施,定期开展实战化训练,发挥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尖刀作用。
来源:法治甘肃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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