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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公职人员丧喜事宜有新规

时间:  2014-05-05 11:53

日前,武威市出台《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坚决制止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规定》要求,全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为本人及父母、子女办理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生日、满月、庆寿等事宜,应坚持文明、从简、节俭、廉洁的原则。办理婚庆丧葬事宜须从严控制规模。严禁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单位、人员参加或收受其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严禁公车私用于婚丧喜庆活动;严禁用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点、化整为零变相大操大办;严禁在办理丧葬事宜中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借职务升迁、工作调动、立功受奖等事由举办喜庆事宜。

《规定》要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实行婚庆丧葬事宜报告制度。不得影响公务活动和机关工作秩序,未经批准,工作时间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参加或组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礼品,一律收缴。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马顺龙)

来源: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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