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机关从严从快惩治黑恶犯罪
已批准逮捕126件427人 提起公诉43件298人
10月23日,记者从省扫黑办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从严从快依法惩处方针,及时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取证,在批捕、起诉环节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适用条件。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26件427人;提起公诉43件298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突出打击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委确定的12类重点打击对象,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如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包案的临夏县黄泥湾村马永忠、马赛吉等5人涉恶犯罪一案。截至目前,该案已查明犯罪事实26起,批捕犯罪嫌疑人5人,涉及罪名6个。
深入摸排线索。省检察院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大排查大核查”,安排两个月时间,对全省检察机关近3年来办理的公诉案件、控告申诉部门受理的来信来访进行集中排查,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各地结合实际,将扫黑除恶与矛盾纠纷排查、村“两委”换届、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联系群众、了解基层的优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线索排摸活动。通过全面摸排,共发现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线索37件,全部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依法快捕快诉。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对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应捕尽捕、应诉尽诉,形成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如敦煌胡鑫、胡刚涉黑案中,该团伙为非作恶,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涉案人员达34名,涉嫌犯罪19起,涉嫌罪名16项,非法敛财8000余万元,作案时间长达10年之久,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
强化法律监督。在依法严惩的同时,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扫黑除恶。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侦查涉黑涉恶案件2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22人,纠正漏捕45人。如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最初定性为普通治安案件的赵伟栋等12人监督立案,追加嫌疑人8名,引导侦查人员全面收集其涉恶事实及证据,对涉案31人均作出批捕决定。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何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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