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威市凉州区工商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手机有质量问题而引发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一部同型号同价格的新手机。
去年9月26日,消费者严某在某通信公司购买了一部品牌手机,价格1800元。11月5日,手机出现自动关机现象,严某将手机送回该公司修理后,使用8天,手机一开机又出现屏幕黑色的故障,严某再次将手机送回该公司修理,该公司将手机发往南昌维修部更换了显示屏。12月17日,严某领回手机,到今年1月8日,手机再次出现屏幕黑色,无法正常使用。严某找到该通信公司,要求更换手机,该公司负责人不答应,只同意继续免费修理,严某不同意,遂投诉到凉州工商分局。
受理投诉后,凉州区工商分分局消保科、消协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严某反映的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及手机“三包”的相关规定,工商人员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最终,经营者同意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一部同型号、同价格的新手机。(胡全基 齐凯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