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海江 赵楠)今年以来,武威市古浪县大靖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司法部提出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六不准”各项要求,规范各项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严格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真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档案全,实施“宽严相济管理”方法、“教育改造并举”的理念。
一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严格落实监督教育帮扶措施,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对于社区矫正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教育计划,指导社区矫正人员回顾总结各矫正过程,并且给予矫正人员就业和生活方面的指导和关怀,帮助其更好的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二是矫正教育过程多样化。大靖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矫正教育过程中,将义务劳动、法律学习、教育感化相结合,严格落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通知的各项要求,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社区街道等场所参加公益劳动,每月参加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八小时,每月参加大靖司法所集中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
三是矫正教育过程程序到位。大靖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程序:一是宣布参加宣告的单位和人员;二是核对社区服刑人员身份信息;三是依序宣告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社区矫正期限、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等有关事项。四是发放执行矫正宣告书。
四是解矫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同时开展,工作衔接到位。大靖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解矫时督促矫正人员写好书面总结,根据矫正期间的表现,对其矫正效果与重新犯罪可能性进行综合评估,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填制《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等相关表格。同时做好安置帮教衔接工作,解矫宣告与安置帮教衔接同时进行,建立安置帮教个人档案,开展帮教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
大靖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严格监管,认真负责,不仅有效地教育改造犯罪,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而且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武威市古浪县大靖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