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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侧记

时间:  2014-12-08 12:01

律师参与接访推进访诉分离

天祝县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侧记

5年前,因房屋拆迁产生纠纷的老杨,开始反复上访,成为一起重点信访积案。

刚调入武威市天祝县信访局的刘金生律师和另外一名工作人员接访了老杨,他们和老杨讲拆迁的有关法理法条,告诉他根据他的房屋面积、区位价格到最后核算的价格。按照法律规定,院子面积和临时搭建的违章建筑与拆迁的房屋有区别。

半个小时过去了,老杨依然听不进去,情绪激动地说:“你们说什么都没有用,补偿达不到我的要求,我是不会罢休的。”

由于老杨提出的补偿条件与建筑公司的补偿差距大,事情一时陷入了僵局。

刘律师经过多次反复给他讲相关法律,分析法律关系,告知他应该打官司。最终老杨被说服了,吃了定心丸,下定决心把自己的事情让法官给断断。

老杨终于走进了法院,几经周折,2014年判决出来了,老杨露出了笑脸。

天祝县信访局常年参访的律师接手这起信访积案后,经过多方走访和调查,很快在信访局及相关部门的协调督促下,一起多年的信访积案终于画上句号。

这是天祝县律师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能将一个被蒙住双眼的人引向光明的坦途。在这样的选择中,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的律师就是那个指路的人。换言之,律师就是为上访者提供法律帮助,在法律上寻找适合解决问题途径的人。因此,律师在信访工作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位置,是维护和谐社会的使者,是信访工作的好帮手。

天祝县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并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律师从事信访接访工作,对需要通过调解、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程序解决的涉法信访案件,积极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依法处理,有力推动了“访诉分离”,促进了信访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近年来,天祝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平安天祝”建设为主题,认真研究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问题、新矛盾和新特点。先后制定了《天祝藏族自治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20多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访事项办理程序,通过进村入户宣传信访法规和政策,“双向规范”信访工作,使全县信访工作进一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信访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也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考验。天祝县信访局针对前几年群众集体信访、越级信访和无序信访时有发生的现状,充分发挥律师专长和群众信任律师的优势,积极介入信访接待工作,引导上访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对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因为不懂法无谓上访的事情,在整个上访事项中占有一定比例。他们因为不懂法,他们不相信政府有关部门给出的解释,所以反复上访。”参访律师说。

30多岁的小郭是该县的一位农民,她与丈夫离婚多年,一直未改嫁,其户口一直在丈夫名下,没有迁出,也没有另行分户;村上的土地征用后,在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事宜上,村委会的决议认为小郭是“空挂户”不能享受土地款的分配。小郭开始四处上访,要求给她分配补偿款。她来到了县信访局,律师接待了她,两年来最热情的一次接待,收获了不少法律知识,让她一开始心里就有些暖意。听完律师对案情的全面分析后,她面露微笑,紧皱的眉头开始舒展,答应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达到争取补偿款的目的,并后悔没有及时诉讼,按照律师给她的建议,小郭第二天就将自已的案子起诉到了人民法院。后经人民法院判决后,小郭如愿得到了征地补偿款。

天祝县信访局刘金生律师说:“一些上访人,除了不懂法之外,还有很多心存侥幸,认为信访是捷径,不依法、不信法。信访案件反映的问题一般都较为复杂,要求用法律知识提出妥善解决的办法,确保信访案件尽快合法、合理的解决。”

据了解,近3年,天祝县共有6名律师先后来到信访局蹲点接访,接待来访事项179件,接待群众450余人次,一次性解决信访件22件,建议转入诉讼信访件12件,极大提高了信访事项办结率。

天祝县某公司经多次改制,由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再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5年前,武某等人作为原职工随着改制,因身份置换等问题引发纠纷,多次上访,成为一起重点信访积案。针对这一信访积案,县上多次组织召开多名律师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通过律师论证,一致认为该事项应该走司法途径予以解决,并第一时间派出律师向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对反映的问题一一梳理,并指明每个具体问题该走的法律途径。信访群众对此十分满意,纷纷放弃了上访之路。后经人民法院裁定,吴某等人渐渐回归理性,表示要依法维权。

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矛盾不断出现,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天祝县信访工作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法律服务职能,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法治“连心桥”。

在信访接待中,律师一方面,为责任单位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另一方面,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帮助,解疑释惑。

天祝县信访局局长徐生林说:“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者来说,能带动提高用法制思维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对信访群众而言,有利于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提高法治意识;对律师自身而言,在群众工作中更能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近3年,天祝县律师参与信访维权181人次,参与接访事项210件,接访集体访35次,化解矛盾纠纷491件。

大部分上访事项,都属专门法律所调整的范围。诸如:城乡建设中的房屋拆迁;征地补偿款分配;用工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律师参与接访,可以为当事者最直接地提出解决意见,来帮助他们解决难题。告知他们依法处理问题的程序和办法,甚至可以接受委托,代理信访当事人依法解决问题,最直接、最有效地化解信访案件,依法处理矛盾纠纷。

“坚持完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是信访工作的一项创新,让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与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信访接待结合起来,可以教育和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天祝县政法委副书记张永铺说。

天祝县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能够联系工作实际,注重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把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正确引导,正确处理信访接待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关系。二是把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与律师职业相结合,有效实现访诉分离。三是把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与律师建言献策相结合。律师陪同领导接访,为领导接访提供法律依据,按法律程序较好地解决信访问题。

天祝县率先实行律师常年参访,是在践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也在尝试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之路,它将正确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社会矛盾、推进访诉分离和维护藏区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马顺龙)

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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