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许天才)2013年,武威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多层次、全范围地开展了困难群众法律维权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建立健全各级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市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在监狱、工青妇、残联等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在全市93个乡镇、7个街道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
二是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通12348法律咨询热线电话,抽调律师专门值班,24小时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搭建起立足武威市、辐射周边的援助平台。
三是采取便民服务举措。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质量年”主题活动,通过发放便民服务卡,简化援助申请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扩大了援助覆盖面。
四是积极推行“点援制”工作模式,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成立法律援助律师团,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对案件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援助案件质量。
止11月底,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962件,其中完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案件166件,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武威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