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褚中山)“远亲不如近邻,大家都受了损失,我们同意司法所调解的赔付结果。”近日,在武威市凉州区清水司法所成功调解下,火灾事故责任人魏某某与受损的魏某邻居达成赔付协议,一起因火灾引起的赔付纠纷圆满画上了句号。
近日,清水乡苏邓村村民魏某某在家烝馒头时,从烟筒冒出的火星不慎将隔壁邻居魏某的一间房屋烧毁。事情发生后,魏某要求魏某某进行赔偿,并要求恢复其原有住房。魏某某不接受赔偿要求,从而导致矛盾产生,并可能进一步恶化,双方当事人向清水司法所申请调解。
司法所干警了解情况后,及时赶赴魏某家查看被烧毁的房屋受损情况。一开始,两户村民的情绪较为激动,各有各的说法,魏某坚决要求魏某某赔偿3000元赔偿金,而魏某某却态度不明确,导致事情僵化。调解人员及时找双方的当事人分别进行耐心劝导,分清责任,耐心调解。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达成如下协议:魏某某一次性给魏某赔偿损失500元。
矛盾纠纷化解了,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并对司法所倾心帮助调解表示由衷的感谢。(武威市凉州区清水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