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褚中山)近日,武威市凉州区清水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受到周围人民群众地拍手称赞。
刘某种植的日光温室与刘某某种植的玉米地相邻,2014年7月21日,刘某某在为玉米地打农药时,未注意到天气因素,部分农药受风向的作用刮到刘某种植的日光温室里面。此后,刘某发现自家日光温室里面种植的西红柿部分出现枯萎、死亡现象,且受损的日光温室里面种植的西红柿与刘某某的玉米地相邻。刘某认为这是受了药害的结果,遂找刘某某理论,协商赔偿事宜,后村调委会调解,均未达成调解协议。7月25日上午,刘某到司法所报案,申请司法所调解解决。
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干警实地到现场进行了解情况,并召集刘某、刘某某到司法所办公室进行调解。经过司法所干警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劝说,最终,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刘某某赔偿刘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00元,并刘某某向刘某赔礼道歉,刘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武威市凉州区清水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