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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实施“四个一”工程 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时间:  2020-11-28 14:4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夯实法治武威建设基础。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关于实施“四个一”工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全力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方案》提出,一是建好一个法治宣传阵地,全市村级组织依托现有基层党建或公共文化设施,至少建设一个功能完备、设施健全、资料完整的法治宣传阵地。二是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利用现有律师资源,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并规范运行。三是培养一支法律明白人队伍,并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法治素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三治结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促进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建设法治乡村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配强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优化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制度机制,提升调解员队伍素质,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加快培育一批 “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枫桥式人民调解员”。大力宣传推广“马有信调解工作法”,打造一批明星调解员和个人调解工作室,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
 

《方案》指出,通过在全市农村实施“四个一”工程,全面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提高群众法治观念,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重点加强对农村涉及彩礼纠纷、老人赡养、妇女权益保护、反家庭暴力、婚姻家庭、农村宅基地、道路通行、垃圾污水处理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发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将因民间纠纷、婚姻家庭可能引发的命案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方案》要求,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四个一”工程与深化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基层党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结合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的需要,加大对法治宣传阵地、法律明白人培训、人民调解员培训的专项投入,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与教育引导群众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四个一”工程建设。注重培育、选树、宣传“四个一”工程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要加强宣传力度,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市基层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来源:武威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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