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褚中山)为全面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甘肃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更好的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落实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武威市凉州区清水司法所将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效衔接。
一是协议对接。矫正对象期满解矫,由社区矫正工作者人员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社区矫正机构与矫正对象共同签字,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结束。同时,解矫人员与安置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书》,继续对其进行管理帮教,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
二是档案对接。矫正对象服刑结束,签订帮教协议,完成矫正对象到安置帮教对象的身份转换,重新登记造册,建立安置帮教人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制度,实现了底子清,去向明。
三是人员对接。社区矫正志愿者同时也是安置帮教管理成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两只队伍相互补充,实现了人员对接,信息共享,分工合作,提高了两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武威市凉州区清水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