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习总书记特别点出了一项工作,也就是“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这将是政法工作向更高水平升级的突破口。
遵循习总书记指明的方向,在中央政法委26日召开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成为当仁不让的主题。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是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自然延伸。去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
目前,《意见》部署的百项任务中,84项已完成或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16项长远性改革任务正在深入研究推进。随着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加速推进,审判权责清单、履职指引更加清晰,让公平正义之梦前所未有地触手可及。
但同时,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查处了孙小果案等一批震惊全国的大案,个别地方养痈为患背后,是执法司法权运行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
因此,当“让审理者裁判”已经成为司法日常,怎样“让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则事关公正增量。
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按下加速键,呼唤以党的领导监督划出禁行线。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是政法工作在正确道路上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机制”二字,则强调党的领导监督不是红头文件的纸上“帽子”,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是落实重心。本次会议对发挥好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作用分别作出部署。
今后,党的领导监督将在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中体现,在党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中体现,在党委(党组)成员参与重要事务与重要决策中体现。法律的执行者盯紧路线不“蒙眼”,正义方向自然不会跑偏。
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按下加速键,需要在政法部门间拓宽制约监督的桥梁。
会议指出,党领导下政法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是我国政法工作体制的鲜明特点和突出优势。
政法部门既要做匡扶公道的伙伴,更要成为提醒纠错的“诤友”。在未来,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将依法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侦查人员将更频繁地出现在法庭的证人席,律师投诉受理会商机制也将进一步畅通。借助巡回检察、案件评查、调阅全部卷宗等制度利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强化,将让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融合得更加紧密。
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按下加速键,应让政法系统内部制约监督成为不打烊的调度站。
执法司法的专业性特点,不该是拒绝制约监督的挡箭牌。但也应承认,随着政法队伍日益职业化、专业化,来自同行的监督性价比越发凸显。
按照会议部署,政法系统内部上下级单位间的职能关系将进一步理顺,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将把主要精力放在统一裁判尺度,保障“类案同判”上;检察机关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是否真实自愿,将完善制度保障;公安机关的侦察和羁押权不能操于一人之手,将继续“内分”;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减刑假释,也会全流程网上流转、全程留痕。
总之,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将加固甄别过滤的第一道闸门。
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按下加速键,将用开门接受监督的坦诚赢得社会信任。
在个别案件中,司法失能乃至不公,给当事人和公众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创伤如何抚平?
“我们要主动把执法司法活动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司法腐败无处藏身”,是会议掷地有声的回答。
当部署映入现实,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可能见到这样的情景:案件办结后,当事人接受满意度评价调查,律师与执法司法人员打分互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案件办理,开展群众监督;舆论热点形成后,更多更快速的通报回应在第一时间拉近关注与真相的距离。不搞花架子,政法工作需要这样的“形象工程”:我是普通群众,在这里我看见,我感受,我监督。
最后,以上愿景的实现不只在完善制度,更要靠智能化赋能。
跨部门监督以数据智享为基础,无需自行填报,大数据办案平台将自动实现案件、监管场所信息实时共享。智能检测机制将分析办案人员与特定律师代理案件结果的相关性,对利益输送实现动态监测。
法院、检察院将引入信息化全流程监管,不可篡改、不可伪造的区块链技术,让电子卷宗比纸质卷宗更可靠安全。技术革新鲜明地体现了改革的一大特点:完善的司法制约监督机制不是要给谁套上“枷锁”,而是要用不受干预、不可抗拒的制度手段,让执法司法人员的廉洁性不被出卖,依法履职更有尊严感。
本次会议表明,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是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更标志着改革已经进入新的阶段。军令如山,是对前进的鞭策,也是对过往的褒扬。政法干警应有不待扬鞭自奋蹄的精神,因为选择了这份职业,我们扛起了这份理想:
公平正义,余生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