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褚中山)社区矫正对象解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环节,是巩固矫正成果的重要时期。2014年,武威市凉州区清水司法所对期满解教的社区矫正对象,采用了“四要“工作法,扎实抓好此项工作。
解教前的教育工作要到位。解教教育是解教工作的首要环节,主要目的是巩固矫正成果,帮助矫正对象查找不足,明确方向,促使其树立自信心,增强自律意识,顺利融入社会,为社区矫正画上圆满的句号。清水司法所干警在矫正期满前一个月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和他们谈心,以案释法促使他们遵纪守法,预防重新犯罪。
各种手续要齐备全。清水司法所干警在矫正对象期满前一个月根据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表现,对其矫正效果再犯可能性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报区司法局审批。审批后,在矫正期满日向矫正对象宣告解除社区矫正。
安置帮教工作衔接要及时。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应及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范围,建立个人档案,开展帮教,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
定期回访要经常。矫正对象解矫后,所里干警定期对解矫人员进行回访。回访工作有利于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评估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更有利于建立帮扶的长效机制,防止他们重新犯罪。(武威市凉州区清水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