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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县大靖司法所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时间:  2019-07-30 09:58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把好社区矫正“审前”第一关,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7月25日,武威市古浪县大靖司法所根据县法院委托、县司法局委派,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单某进行社会调查评估,确保调查评估意见的明确、客观、公正。
 
一是社会调查评估必须及时。司法所在接到司法局的指派后,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两名工作人员组成调查小组,深入被调查人家中、所在村委会、村邻里等进行调查走访,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按时按质完成评估,确保评估及时,不拖延。
 
二是社会调查评估必须客观。司法所对委托的社会调查评估案件,都严格按照《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试行办法》规定的调查评估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走访调查,并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确保内容的客观真实性。
 
三是社会调查评估必须规范。司法所严格按照规范开展调查评估,在统一规范笔录中认真详细记录被调查人、调查人、双方家庭成员、村委会等调查情况,经过分析研究后在《拟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书》中由调查小组人员签字、司法所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上报该县司法局评估与审核,确保调查意见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充分的准备,全面的调查,实事求是的评估,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赵楠)
来源:大靖微普法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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