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孔某因在村上义务帮工活动中受伤,导致外伤性截瘫,被评定为肢体一级残疾,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本人与车主和村委会协商解决未得到妥善处理后,开始在县政府上访。天祝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援助律师参与案件的调处工作。
法律援助律师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理清了法律关系,明确了法律责任主体,积极引导孔某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律师在案件证据缺失,取证难的情况下,通过多种途径搜集证据并锁定,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终通过一审、二审的程序,使孔某获得36万元的赔偿款,此案得以圆满解决,让弱势群体感受到了法治阳光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