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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丰乐司法所采用三调联动及时化解一起赡养纠纷

时间:  2019-03-14 10:24
本网讯(通讯员 张宝武)李某与妻子婚后生育两子,因李某和妻子年迈,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常年居住在长子李某甲家,次子李某乙入赘别家,对二老照顾甚少。2019年2月,李某因病住院期间,李某乙无理取闹,向李某索要其名下个人存款,李某在无奈之下将个人存款40000元的银行卡和20000元的存折交由李某乙,后李某乙取出5000元作为医疗费,剩余55000元据为己有。李某出院后丧失自理能力,李某妻子也已卧病在床两个月,需要人照顾,李某乙却对二老不闻不问,李某甲要求李某乙履行赡养义务,李某乙借故推诿,遂产生纠纷。2019年3月12日,李某甲申请武威市凉州区丰乐司法所介入调解。
 
凉州区丰乐司法所接到此申请后,为了预防纠纷的激化,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联合派出所和村委会相关人员及时介入到此纠纷的调处中来。在调解此纠纷过程中丰乐司法所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此纠纷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掌握纠纷的症结所在,做到“焦点准确把握,调解快速入手”的目标。二是针对此纠纷,丰乐司法所以赡养父母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为重点,采用“以案释法”和情理并用的方式,向李某乙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明白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父母养我们长大,我们养父母到老的中国传统美德。三是针对李某剩余个人存款55000元的处理和赡养老人方式等相关问题,寻找解决的途径。
 
经凉州区丰乐司法向双方当事人以“明理讲法,将心比心,以法喻人”为出发点,采用“面对面法、减压法、泼冷水法、以案释法”的调解法,最终达成了李某乙向李某退还25000元个人存款,由李某甲照顾父母衣食起居,承担全部赡养义务,至此此纠纷成功化解。(武威市凉州区丰乐司法所供稿)
来源:武威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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