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马鹏伟)今年以来,武威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精神,周密安排、细化措施、层层推进、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截止10月20日,全市村居法律顾问数量达到1124个,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微信群1124个,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和微信顾问群全覆盖。随着全市“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地生根,全市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得到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和谐稳定的法治保障能力进一步得到了加强。
一是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市司法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全面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司法局分别结合实际制定全面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的意义、工作职责、总体要求及工作措施,将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与全市各村(居)委会一一对接,列出时间表、任务书,全面拉开工作序幕。
二是抓点带动,示范引领。上半年,全市将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与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相结合,在凉州区选定永昌镇、民勤县选定蔡旗乡、古浪乡选定西靖镇、天祝县选定华藏镇,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办公桌椅等设备,统一了标识、印制台账资料,健全各项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组织法律服务队伍与村委会签法律顾问合同、将微信二维码打印放置在村委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供群众扫码入群,法律顾问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总结经验,为全面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创了道路。
三是全面推进,狠抓落实。各县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内容,借鉴示范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全力推进工作落实。从6月份开始,民勤县司法局筹措资金10万多元,统一制作了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标牌,将法律顾问照片、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及服务事项、12348甘肃法网、甘肃丝路法雨等7个微信公众号等制成桌签,统一印制装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工作日志并发放至各村(社区)和法律顾问。
古浪县司法局筹措40多万元为每个村(社区)各配备了一套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室办公桌、办公椅和文件柜。天祝县在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印发《司法行政典型案例选编》读本。精选了全县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办理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编印《司法行政典型案例选编》300册,三级平台每站、每室、每位法律顾问人手一册,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起到了良好的指导、参考和借鉴作用。整合全市各种法律服务资源,选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基层司法所人员、公证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等380多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各法律顾问和所承担的村(社区)均签订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协议书》。建立了4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人员包括所有律师、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司法所负责人、公证员和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102个镇(街道办)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人员包括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12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人员包括法律顾问、村(居)两委成员、调委会成员以及部分党员和村(居)民代表、法律明白人。
四是百日攻坚,完善规范。9月份,市司法局开展“百日集中攻坚行动”确定将推行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确定为重点目标任务。组织各县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互相学习,互相指导,对全市“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个别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人数较多的村委会提出适当调整要求。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召开县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推进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立即行动,对部分村委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适当,对有关工作进行了重新对接。(武威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