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柳彬)近日,武威市司法局制定印发《武威市司法局进一步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质量的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单位要带头先行,结合“法律八进”活动,大力开展创城公益宣传,启动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发新媒体,不断拓展新内容,全面提升宣传水平和质量。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发挥机关学习平台、法律服务平台作用。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导向,抓好局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在局机关党员活动室、会议室、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工作站等空间,制作宣传展板、标语、横幅,深入推进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选树身边的典型。积极邀请市级道德模范巡讲、扎实开展“身边好人”推荐等典型宣传活动和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推进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全市法治文化宣传、“三下乡”活动等宣传活动,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的知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涌现出来武威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等,排演节目,创作作品。培育践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
开展全民阅读活动。通过读书活动实现武威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职工的文化权益,让干职工在阅读中开阔视野、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感受快乐,不断丰富精神世界,增强精神力量,促使全系统上下形成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舆论氛围和文明风尚。
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
提升新闻报道。积极向武威日报社、武威广播电视台、武威文明网等市级主流媒体投稿,推介武威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有效抓手和经验做法。
提升微信载体宣传。局机关至少开通1个微信公众号(或者建立1个微信群);每个微信公众号或者微信群每天至少发布一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内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至少关注1个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
提升主题实践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实际,牵头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在行动”的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行业的“主题实践活动”,确保本行业干部职工群众人人知晓、人人行动。
提升宣传内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要结合各自的业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管理等行业文明行为自律规范(或公约),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升本部门本行业文明自律水平。
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组织实施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把手”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对本单位的创城宣传认真研究、安排督办,确保本部门、本系统干部群众做到“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我受益”。
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学习教育工作与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体工作、推动日常工作有效结合起来、融入其中,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结合普法教育“八进”活动,把活动开展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开展到公园、广场、商场、集市、宾馆、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中,形成全员发动、积极响应的良好社会环境。(武威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