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世栋)为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法治武威”“和谐武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武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及时高效化解全市突出矛盾纠纷,精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工作,根据《人民调解法》,近日,经武威市委政法委同意,武威市人民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在市司法局成立。
市人民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是独立于纠纷双方,专门调解全市重大矛盾纠纷的公益性、专业性、指导性、实体性组织。依法调解矛盾纠纷,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影响,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及时调解市委、市政府指派,有关部门委托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在全市具有较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民事、商事矛盾纠纷;对全市重大矛盾纠纷及时进行统计和分析研判,向市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指导并主动介入调解全市有可能激化、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接受当事人法律咨询;调解其他事项等。
市人民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由市司法局专职调解员和市医疗卫生、劳动人事、旅游消费、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领域的行业性调解员组成。市人民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的业务受市司法局管理和指导。市人民调解协调指导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确定的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法进行。对矛盾纠纷实行台账化管理,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制作协议书,做到案结事了。调解不成的,及时告知双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同时引导做好与法律援助、公证、仲裁的对接,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做好矛盾纠纷的有效管控。(武威市司法局基层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