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鑫)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加强日常监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2月7日上午,武威市凉州区清水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节前”集中训诫学习教育活动。
集中训诫学习期间,清水司法所邀请凉州区社区矫正办主任王发元,工作人员李娇娇对社区服刑人员重点从日常报到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假制度、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考核评议、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作全面讲解,对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了当面宣讲。同时对矫正对象必须履行的义务作细致讲解,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
最后,清水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并提出相关要求,一要转变观念,进一步树立在服刑意识,在社区服刑期间,思想上不能放松,告诫社区服刑人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必须接受刑罚处罚,自觉接受教育改造。
二要密切沟通联系,提高改造效果,希望社区服刑人员放下思想包袱,鼓励其多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沟通,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及时向司法所反馈。
通过开展集中训诫学习教育活动,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将珍惜党和政府给他们的机会,一定严格服从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争取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重塑人生。(武威市凉州区司法局清水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