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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司法局“四个结合”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时间:  2014-04-01 15:31

本网讯(通讯员 张光庆)武威市天祝县司法局紧紧扣住服务群众这条主线,以群众路线为引领,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通过“四个结合”筑牢活动基础,确保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结合起来。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高标准、严措施、铁纪律紧紧围绕针对“四风”问题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机关着重查找和解决庸懒散拖、办事效率不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业务能力水平不适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够等问题。司法所着重查找和解决业务能力素质不适应、作风不深入、主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懒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
   
二是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要求各司法所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及重点案件的梳理,落实调处责任,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激化为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人民调解进社区、进寺院、进农牧区,促进藏区社会和谐稳定。在敏感时期,抽调专人开展维稳工作。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做到零漏管、零脱管,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了0.2%以内。
   
三是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藏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不断丰富少数民族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民法律素养。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不断扩大宣教覆盖面。以全县三乡下活动为契机,组织法律服务宣讲团深入村组、学校、企业、社区等,把所涉法律法规送上门,将普法宣传融入到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和群众生产生活等各项工作中,通过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形式,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大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四是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结合起来。组织全县法律服务机构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化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特别是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了服务群众高效、便捷的优势,实现了群众办事“一个大门进来,集中受理,分头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在活动中,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政府信访工作,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依法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法律援助中心推行了三项便民服务措施,使法律援助更加贴近群众。县公证处要求工作人员做到“五个坚持”,力力求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武威市天祝县司法局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
(责任编辑;李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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