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福生)9月25日上午,武威市凉州区司法局河东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达某办理了社区矫正期满解除手续,并为其举行解除矫正宣告仪式,仪式由司法所所长刘天林主持,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家属、司法所干警、派出所民警、村委会成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等8人参加。
首先,达某回顾总结了社区矫正期间的学习和接受矫正教育情况,并诚恳表示,通过司法所干警教育帮助,以后一定严格自我约束,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和家人。
其次,社区矫正专干对达某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等情况以及村委会和周围群众对其现实表现的评价作了点评,并依法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正式宣布达某按期解除社区矫正,依法列为安置帮教对象。
最后,刘天林对达某提出希望其放下思想包袱,保持良好心态,继续学习法律知识,早日融入社会,重新创造辉煌人生的希望和要求。
据悉,在凉州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河东司法所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敢为人先、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本着以人为本的矫正原则,通过对矫正对象的法制、道德、感化教育,心理矫治和组织参加公益劳动等,不断巩固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规范社区矫正解除程序、强化档案管理,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服刑期间接受监管和改造,依法推进了河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武威市凉州区司法局河东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