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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出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时间:  2017-06-13 09:42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强化正面激励,武威市民勤县制定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最高可奖5万元。
  
举报奖励线索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为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二级为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三级为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或线索,不能提供相关直接证据且不能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主要部分相符。
  
举报奖励标准根据线索等级、涉案金额等因素综合评定,属于一级举报线索的,涉案金额达1亿元(含)以上的,按涉案金额的0.1‰给予奖励,单起案件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5万元;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下的,按涉案金额的0.08‰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线索的,涉案金额达1亿元(含)以上的,按涉案金额的0.08‰给予奖励,单起案件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3万元;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下的,按涉案金额的0.06‰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线索的,给予200元奖励。
 
(原文链接:http://www.minqin.gansu.gov.cn/Item/67358.aspx)
 
来源:民勤政府网
(责任编辑;王雪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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