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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出台村级干部履行职责监督办法

时间:  2017-04-19 10:26
近日,武威市制定出台《武威市村级干部履行职责监督办法(试行)》,对村级干部履行职责通过六种方式进行监督。
 
这六种监督方式是:一是日常监督,乡镇党委每半年对村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门督查,乡镇纪委每季度开展1次明察暗访或巡回督查;二是巡察监督,县区党委对村级组织开展巡察,限期督促整改发现问题;三是审计监督,县区农经部门通过开展定期审计、专项审计、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审计力度;四是财务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1次检查,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财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民主监督,完善并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决策机制,规范村级议事决策行为;六是群众监督,每季度将重要工作部署、村级项目建设、民生资金分配发放、扶贫政策落实、村级财务收支等重要决策和实施情况均向群众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办法》还明确了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和县区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力等需要追责的具体情形。(高山)
来源:甘肃廉政网
(责任编辑;王雪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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