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威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健全责任体系,强化问责追究,举起戒尺严问责、黑下脸来找问题,全力打造责任链条,对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倒逼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牢记责任、认真履职。
武威市纪委深化责任意识,逐级传导压力。制定《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武威市村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覆盖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的主体责任体系。同时,认真贯彻“866”衡量检验标尺,按照武威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办法,量化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市纪委把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述纪述责述廉述作风工作作为强化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2014年以来,武威市建立并全面推行“四述”制度,先后组织6批49名县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四述”,切实让述职对象感到压力,受到警醒,明确整改的方向,增强落实责任的紧迫感。目前,“四述”工作已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推行,实现了全覆盖。
市纪委坚持日常督导,定期检查,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牵头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2次督查考核,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的310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陈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