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威市古浪县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治县全过程,形成了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敬畏法律、尊重法律、崇尚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良好法治环境。
在思想建设中贯彻法治理念,依托县委党校主阵地,在干部培训中体现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内容,严格审查干部培训内容,强化《宪法》《公务员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密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以坚持学法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意识。在选人用人中强化法治导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严把用人标准、任职资格、领导职数、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和审计监督等关键环节,选准选好干部。
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注重选任法治能力强的干部,把具备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办事作为选人用人的一条重要标准,研究细化考察干部法治能力的措施办法,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在干部管理中体现法治要求,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在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干部日常监督制度,把学法用法成效作为综合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注重考核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法治建设实际成效,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在基层组织建设中夯实法治基础,强化基层党组织法治建设水平,全面落实居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组织法,进一步引导修订村规民约,规范村、社区事务决策评议机制和公开公示制度,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李龙川 雷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