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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通报9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  2015-12-31 16:23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武威市通报了9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具体如下:
 
1.凉州区松树镇冯良村党支部书记周朋元、村委会主任王天军违规收费和接受宴请问题。2012年至2013年,冯良村违规向外乡葬坟人员收取管护费77800元,并将其中29990元违规用于修路、接待费用等开支,上交松树镇财政专户47000元。2015年1月,周朋元将违规收取的墓葬区修路费14100元交村文书账外保管。此外,周朋元、王天军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花费1780元,王天军收受村民现金1000元。2015年9月10日,凉州区松树镇党委给予周朋元、王天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人接受宴请花费的1780元、王天军收受的1000元以及账外保管的资金14100元,共计16880元,收缴财政;冯良村上交松树镇财政专户的47000元,由松树镇监督用于冯良村公益事业支出。
 
2.凉州区东大街南苑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叶武全、南苑社区低保专干杨玉梅违规收费问题。2014年11月,杨玉梅在发放低保证过程中,伙同他人违规向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收取费用共计7735元,且均未出具收据。经叶武全同意后,收取的费用分别用于支付低保入户过程中的各类补助等。2015年10月10日,凉州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叶武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玉梅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向低保户收取的费用予以清退。
 
3.凉州区东大街会馆巷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李哲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5年7月,李哲安排工作人员虚假申报民政救助资金8000元,将其造册分配给社区26人。2015年10月10日,凉州区纪委给予李哲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的民政救助资金收缴财政。
 
4.凉州区松树镇团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顾德元、村委会原主任刘兴宝截留水费、套取挪用救助资金等问题。2014年5月,凉州区松树镇团庄村截留2013年度结余水费13887.02元,用于2014年度招待费开支。同年底,团庄村虚报套取民政救助金8000元,用于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林开沟费。时任村委会主任刘兴宝在危旧房改造项目验收过程中,收受农户财物共计折价1640元。2015年11月10日,凉州区松树镇党委给予顾德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兴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辞职,其收受农户的财物折价款1640元上缴财政。团庄村截留的水费予以发还,用于该村各组水费开支。
 
5.民勤县西渠镇志云村党支部书记马中华、村委会主任周有海套取惠农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马中华和周有海套领该村3户外出务工人员惠农补贴资金6970.92元,用于村委会维修等开支。2015年9月7日,民勤县西渠镇党委给予马中华、周有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古浪县黑松驿镇西庙沟村党支部书记董慧智、村委会主任鲁忠山违规发放低保问题。2013年11月至2015年4月,古浪县黑松驿镇西庙沟村将部分低保金平均发放,其中董慧智违规享受低保金2225元。2015年9月28日,古浪县纪委给予董慧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享受的低保金上缴财政;对鲁忠山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7.古浪县永丰滩乡新建村党支部书记李斌堂、三墩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永祯、三墩村原文书张进山虚报差旅费问题。在2013年度村级财务报销过程中,李斌堂虚报差旅费408元,陈永祯虚报差旅费261.5元,张进山虚报差旅费885元。2015年10月14日,古浪县永丰滩乡党委分别给予李斌堂、陈永祯、张进山党内警告处分,虚报的差旅费1554.5元收缴财政。
 
8.古浪县土门镇新胜村十二组组长胡中柱违规挪用低保金问题。2013年,胡中柱违规将该组5户村民低保金23700元用于元宵节闹社火、浇水人工费等组内公共支出。2015年11月4日,土门镇党委给予胡中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天祝县朵什乡龙沟村党支部书记张永坚滥用职权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张永坚多次将龙沟村工程项目私自承包给村民。在便携式太阳能一体机项目中,向村民收取费用4400元,并擅自将2套便携式太阳能一体机送给项目实施范围之外人员(每套补助3000元)。此外,张永坚和部分村干部存在接受群众吃请问题。2015年9月28日,天祝县纪委给予张永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甘肃廉政网
(责任编辑;马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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