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凉州区从去年冬天开始开展的落实“五禁”规定生态防护专项行动和禁止野外放火专项整治行动中,该区长城乡、九墩乡由于落实责任主体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得力,作风不扎实,致使野外放火放牧违禁行为屡禁不止,频繁发生。近日,凉州区对以上两个乡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严肃处理。
据调查了解,2月25日下午,长城乡红水村有8处地块放火,仅红水村一组一处地块过火面积达2.6亩。另有17处地块有焚烧痕迹,面积271.4亩。2014年10月22日傍晚,九墩乡史家湖村个别农户在田间焚烧玉米秸秆,连片过火地块面积56.89亩。今年2月25日,凉州区森林公安分局在巡查时发现,九墩乡境内村民放火6起、放牧1起。
长城乡和九墩乡党委、政府虽对“五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与农户签定了《遵守“五禁”规定承诺书》,但存在落实不力,防范不严,巡查缺位,网格化管理流于形式等问题,致使发生农户在田间焚烧玉米秸秆行为。为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责任,凉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长城乡党委书记祁平年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乡党委书记职务,给予长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沈国晶行政记过处分;对九墩乡党委书记刘光平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乡党委书记职务,给予九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长龙行政记大过处分。对两乡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待进一步查实问题后再作处理。
对此,凉州区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引以为戒,结合“工作落实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彻底遏制违反“五禁”规定行为的发生,确保凉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