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天祝县全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4883”主体责任体系,着力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以坚定的立场、有效的抓手、得力的举措、强烈的使命,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该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全委会议精神,制定《中共天祝县委关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通过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等方式,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上。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按照“零容忍”原则,坚决动真碰硬,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先后8次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纪律规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4起,对15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了正风肃纪的强大威慑。
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全面加强廉政教育。切实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严格执行述纪述责述廉述作风、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招投标和项目建设相关规定,紧盯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张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