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殿禄
1936年生,中共党员。1954年参加工作,1959年复员回乡,先后在黑松驿乡担任过乡长、武装部部长等职。1986~2000年担任古浪县黑松驿乡司法助理员兼司法所所长。
三次荣立三等功;1989年被评为“甘肃省整顿铁路治安先进个人”;1991年被评为“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1992年荣获“甘肃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被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1994年荣立一等功;1995年被评为“甘肃省劳动模范”、司法部第一届“全国十佳基层法律工作者”;1997年荣获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人事部和司法部“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1998年荣获甘肃省“最佳公务员”荣誉称号。
侯殿禄几十年如一日,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始终尽职尽责、廉洁奉公、无私无畏,把党和政府的威信树立在人民心中。特别是他担任黑松驿乡司法助理员后,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极其负责的敬业精神,默默地奔波在偏远山乡的沟沟坎坎间,热心、耐心、细心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百姓的心中树立了共产党员的崇高形象,在党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1986年,侯殿禄一上任,就碰上了几起纠纷。磨河湾村的蔡家和陈家是邻居,蔡家的大狗咬了陈家的小狗,陈家人把蔡家人打得头破血流。
沈家养了一头公牛,袁家养了两头母牛。袁家的母牛生下了小牛,沈家来要配种钱。袁家不给并问道:“凭啥说是你家的牛配的?”两家人为此打得鸡飞狗跳。
侯殿禄说:“这两起纠纷,凭着热情、真诚和人缘,费了很大的劲儿,总算调解顺了。可第三起纠纷,却使我犯了难。”
张家河村的一名民办教师,办学时与邻居闹了纠纷,腿上被扎了几锥子。学办不下去了,但娃们读书是大事,打老师,这还了得?一定要严肃处理。“当时我调解,人家就是不服。‘你凭啥处理,我犯了哪条?’一句话,问得我不知说啥好。我请来法庭的人。法庭的人又是讲法,又是讲理,很快就解决了纠纷。”侯殿禄说,“这事对我触动很大,当司法助理员,光靠热情是不够的,最根本的还是要依法调解。从那以后,我就发奋学起法律来。”
“说起学法,侯殿禄可真不容易,他文化不高,年龄又大。可他就有这股倔强劲,认准的道儿,坚决走到底。只要跟农村有关的,老百姓用得上的,他都仔仔细细地学,认认真真地记。”俞长仁说,“他还在学中干,干中学,越学越有劲,越干越顺当。”
1993年张某某娶了媳妇。结婚第二年,媳妇和娘家人认为张某某家里太穷,要离婚。诉到法院,几经调解无果。侯殿禄得知此事,抱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态度,去找张某某夫妇调解。白天夫妻俩闹得面红耳赤,碍于面子,谁都不愿意搭理他,于是他就晚上去找小两口谈。“家里穷,不是离婚就能解决的问题,离婚也是要付出代价的,牵扯财产分割……”就这样,侯殿禄凭着一股子韧劲,上门调解多次。终于,张某某两口子一致同意不离婚。
20多年过去了,张某某夫妇的大儿子已经工作了,小女儿也在兰州上大学。夫妇俩养着200多头牛,眼下的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高兴全写在脸上。张某某说:“多亏侯爷那时候坚决给我们调解,当时我都快放弃了,是他把我当自己儿子一样,看在眼里,急在心上,苦口婆心地劝说,才有了今天的幸福。”
在侯殿禄担任司法助理员的14年间,调解成功率高达98.8%,为维护一方平安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根据他的突出事迹,中央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摄制了6集电视剧《侯爷》;兰州电影制片厂拍摄了电影《太平使命》;甘肃省委组织部电教中心拍摄了纪录片《走进民歌的人》;甘肃省电视台剧作中心拍摄了《乡村司法助理员》等两部专题片;武威歌剧团排演了大型话剧《侯殿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