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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重拳治欠薪

时间:  2020-04-30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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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农民工付出辛勤劳动应得的合法收入,是提升农民工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保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聚焦欠薪问题突出的工程建设领城,它的施行将给工程建设领域带来新变化。

 

打出欠薪“组合拳”
 

4月24日下午4时许,武威某生物有机肥公司农民工董有武等人将一面印有“为民工讨薪维权、持正义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凉州区劳动监察大队,感谢该大队为他们讨回19万余元的工资。

 

今年4月1日,董有武等13人到凉州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19万余元。经查,该有机肥公司因与原合作单位有纠纷,加之受疫情影响,导致未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受理案件后,劳动监察大队通过调查该公司及其出资单位、股东,并向被投诉单位发出询问通知书,告知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被投诉单位于4月14日付清了所有投诉人的工资。

 

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向董有武等人讲解,5月1日起将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条款。听了讲解后,董有武等人高兴地说:“以后干活,再也不用担心工资被拖欠和赖账的事情了。”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凉州区受理投诉举报和信访件69件,为157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03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农民工欠薪投诉不便,我们线上线下齐发力,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凉州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闫平年说,今后将以《条例》为契机,紧扣“无欠薪”城市创建目标,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2020百日提升行动”为抓手,聚焦广大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打出一系列根治欠薪有力“组合拳”,坚决打赢根治欠薪攻坚战。
 

拖欠工资成因复杂
 

去年12月30日,农民工王开航等人向凉州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武威一建设项目拖欠23人工资26万多元。经查,由于工程分包、工程量变更等原因,造成工资数额与结算数额存在较大差距,三方存在争议,遂劳动监察大队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但因证据材料不足予以退回。

 

“拖欠农民工工资,主要由哪些原因造成?”针对记者的问题,该大队工作人员梳理一些案件后告诉记者,农民工劳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绝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农民工使用台账,没有保存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资料,对使用农民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一些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农民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方式和支付的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具体、不详细。

 

工作人员介绍说,施工企业对分包方劳动用工情况缺乏管理和监督,农民工工资没有纳入劳务分包合同条款,对施工作业队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缺乏监督。个别工程承包商信用缺失,有的承包商恶意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有的承包商将施工单位拨付农民工的工资截留作为工程款项或周转金,致使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到位。
 

监管平台解“薪愁”
 

“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连日来,凉州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向施工人员讲解《条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要求、清偿责任、群众维权渠道及维权程序等,受到农民工的欢迎。

 

为尽快实现在建项目平台全覆盖,实现工资发放线上监控,凉州区加快“陇明公”工资支付平台推广应用,已审核录入“陇明公”工资支付平台项目60多个。记者在武威恒大滨河左岸首期项目办公地点看到,该项目劳务负责人陈海云正往“陇明公”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施工人员信息。陈海云告诉记者,该项目施工人员有400多人,人员构成十分复杂,管理难度相当大。凉州区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冯雪年告诉记者,将用工单位及务工人员基本信息、考勤、工资支付等内容纳入平台实时动态监管,及时预警,通过平台将建设项目工资支付情况横向在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及银行之间共享,纵向实现省、市、县三级共享,推动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实名制管理、分账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地落实,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到位。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广大农民工朋友热切期盼。”闫平年告诉记者,相信随着《条例》颁布和实施,根治农民工欠薪“顽症”的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

来源:武威日报
(责任编辑;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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