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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时间:  2019-05-06 11:15
本网讯(通讯员 张红梅)日前,武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市县两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下称“三项制度”),确保年底前完成“三项制度”工作任务,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方案》要求,2019年7月底前,市、县区行政执法机关要全面梳理并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基本执法信息。要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权职责,编制完善并公开本机关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要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要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要确定本机关执法信息公示岗位责任。年底前,市、县区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监督制约行政执法行为。《方案》要求,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参照省级部门的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研究制定本系统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要根据实际制定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制度;研究制定本机关执法行为用语指引,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要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可实时调阅,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确保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方案》要求,市、县区行政执法机关要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将本机关法制审核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要确定和完善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要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要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原则上市、县区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套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武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内容分解量化为55项具体任务,每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实施方案》规范内容落实落细。(武威市司法局供稿)
来源:武威政法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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