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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完善责任制度体系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时间:  2018-04-25 11:52
本网讯(通讯员 万国涛)为认真落实省委和市委法治建设部署要求,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经4月11日武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4月19日市委常委会审定,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武威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有力的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全面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奠定基础。
 
《实施意见》明确了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普法内容,针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提出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报告通报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宪法宣誓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第三方评价制度》等9项制度和“充分利用法规规章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开展普法”“通过现代媒体手段开展普法”“推进项目化普法模式”等5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途径。
 
《实施意见》的正式出台,明确了全市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司法机关的普法责任,将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明确了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考核责任,标志着武威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迈入新征程。(武威市司法局宣教科供稿)
来源:武威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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