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进法院,我就被分到执行庭担任书记员,从事发送执行通知书、财产调查等执行辅助工作。相较执行员的忙碌而言,我要轻松许多,很多只是完成指令,重复机械性的事务。
2016年10月,组织上决定让我独立办案,这也意味着持续近两年的“轻松”将与我说Byebye,我的角色也将从协助过渡到主导。今后,如何赢得申请人信任、如何最大限度查控可供执行财产等,都需要独立思考、亲力亲为。
两年多的法院工作经历,让我明白:大多数情况下,诉讼程序仅是对合法权利的确认,想“真金白银”兑现需借助执行程序,因此我倍感“压力山大”。
首个案件是一起离异夫妻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被执行人仍心存怨气,扬言要跟申请人同归于尽。想起申请人无助的表情,那些天,一遍、两遍、三遍……我耐心地在电话里给被执行人述情、讲理、普法,他的态度慢慢缓和,答应到法院面谈。后来在我背靠背的调和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在三天内履行完毕,当事双方都向我表达了谢意,被执行人还检讨了先前的过激言语。
我第一时间把好消息分享给师傅毛卓渊,他笑着说:“现在,你终于体会到辛苦付出后有所收获的喜悦了吧。”是的,我确实很开心,兴奋驱散了这些天的疲劳。因为我用自己的努力,化解了一起纠纷,案结事也了。
当事人的感谢化作无穷动力,激励我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更快更好地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不是在执行,就是在去执行的路上。”这是一个同事的QQ签名,也是我们执行工作的真实写照。于我这个执行新兵而言,今后还需要在执行的路上快马加鞭!(严国民)